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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 but Never Run君子矜而不争 June 15 唱片目录……学?
前面引用的一段话,出自《纸房子》中描述的一个书虫,他想要建立一个打破常规主题分类法的书籍目录,比如两个互相指责抄袭的作家(莎士比亚和马洛)的同风格作品,绝不能放在一起;再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说穿了与罗贝托·阿尔特的关联性更为接近,而不是跟托尔斯泰…… 我也琢磨着,是不是再对书房的唱片架来一番大修,因为自己已经对查找唱片这类体力活儿深恶痛绝了!你要是找不到某一张唱片,那它就等于不存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按照自成一套的体系来建立目录了吧,我自己花功夫整理过唱片,晓得其中的辛苦。而且我还发觉,不管是编目录成瘾也好,有编目录强迫症也好,其实编目录很能满足一个人发号施令的统治欲,捻起一张唱片,思考片刻,敏捷地将其放入某一标签栏目下,自我感觉甚妙,还好因为工作原因我这方面的欲望没必要发泄在此处。 唔,就来带你虚拟地逛一逛我幻想中的唱片目录架吧。KURT COBAIN自杀后影响了那几年的唱片内容与风格,是应该归类一下的,比如我会把Nirvana <MTV Unplugged>和Neil Young <Sleep With Angel>放在一起;但Neil Young稍迟些与另外一支Grunge Rock乐队Pearl Jam合作的Mirror Ball,则应与Don McLean <American Pie> 、Forest Gump OST、The Doors、Janis Joplin、The Papas and Mamas等专辑放在一起,因为他们是作为对嬉皮运动的反思也好留念也好而存在的;New Order虽说是Joy Division在主脑Ian Curtis自杀之后残员继承遗志而组建的,却万万不可真的将两者的唱片放在一起,因为风格变化实在是太大了,同理可得张炬之于唐朝乐队,唐朝失去张炬之后仿佛丧失了创造力教人惋惜,不过黄家驹之于Beyond、Mark Knopfler之于Dire Straits则不同,因为后两者还是很好地沿袭原先的曲风,甚至实现了超越;Stan Getz与Joao Gilberto的Bossa作品,是决不可放在一起的,因为两人貌似还与Astrud Gilberto闹了一段三角关系风流事儿,尽管三人留下了流芳至今的Bossa Nova唱片<Getz/Gilberto>;Astor Piazzolla与Gato Barbieri则要放在一起,我一直为两人没能合作感到可惜,Dextor Gordon与Jackie McLean也可以考虑置于一起,我觉得此二人在萨克斯上的功力不相上下,却又不像John Coltrane、Charlie Parker在技术上那么地高不可攀;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与Ella Fitzgerald置于同一目录下的,她是我最爱的VOCAL,考虑到Louis Armstrong、Count Basie、Joe Pass贡献比较大,准予此三人与Ella放一起,The Manhattan Transfer是另外一支有资格向Ella叫板的声技了得的乐团,常常被人低估;…… 最近添置了IPOD CLASSIC 160G、升级了龟派电脑,请假两天潜心捣腾所藏的唱片,才有这么一段YY文字,也该醒了,嗯。 May 30 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我不是要教你诈)端午节我去了趟购书中心,再来描述一下我那身打扮:短发、塑料黑框眼镜、纯素色T恤、七分牛仔裤、CROCS拖鞋、拎着购物篮——这样的一位“书生”,来到一楼社科部人最稀落最边角的书架挑本外国法学论著读,怎么会被推销人员梢上呢?跟我说了一大堆易建联作广告那个品牌的故事,本人只得沮丧、耐心地听完并恭恭敬敬地接下名片将他打发走之后,才得安静地继续读书。后来仔细看了看名片,竟然不是作产品推销的,倒像是拉拢人进入已经被妖魔化的营销网络,用尽叫人心生向往之辞。嗯,我在别人眼里也就这么回事儿:购书中心召开的招聘会上简历全部石沉大海,等回音时下一楼来随便逛逛消遣郁闷的心情打发无聊的时光—— 一事无成的待业愤青一个。 也许我该直接表达自己的无兴趣,节省各自的时间,不过这样其实很伤自尊。别怪他,不能怪他啊!我当时听着他“滔滔不绝”,想象着经济危机的乌云如端午的失魂雨一般笼罩广州,就心酸——这片读书人心中的净土都被经济危机折磨成这副模样了!一楼中庭作SHOW的是电影《变形金刚2》虽然没有上画但仍迫不及待地趁着六一推出的新玩具,没有记错的话Optimus Prime其实就是最近饱受破产困扰的通用公司生产的集装箱车。电影究竟会成为通用最后的晚餐还是救命的稻草,谁都不知道。 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来自已逝的花草乐派名人Keith Girdler所在的乐队Lovejoy。谁都想做有钱人,我也不例外。休假的时候百般聊赖之余按下数字电视的点播,看了整整两遍所谓的“笨贼妙探”,更加对里头的MINI COOPER垂涎三尺了!所谓笨贼妙探,根本就是垃圾电视台弄错了,英文名:the Italian Job,中文名:偷天换日,除了MINI COOPER和PINK FLOYD的片尾曲MONEY之外一无是处。 在法学院里,人们会告诉你,法律是一门了不起的学问,是尽善尽美的理性。事实上,它是罗马法、圣经、教会法、迷信、封建残余、狂乱的虚构和冗长死板的制定法的大杂烩。教授们努力从混乱中得到秩序,在连鬼都找不到地方寻求意义。——伊弗雷德·图特 《扬基佬律师》 为什么突然会想到要引用这么一句不着边际的胡话?因为在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学习如何处理的时候,体会到了上面那句话的妙处,(前面提到我去购书中心,其实也是想看这方面的书来着)我们沿用的都还是古代流传下来的亲属法原则,女权主义思潮试图在个体平等的基础上在家庭内部建立绝对平等的性别地位,不过这么做实际上还是和家庭、家族的一些本质上的属性背道而驰了,并不值得盲目追随。喏,我不是要教你诈,所以就光提问题哈——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及其既得的与未来的利益,如何在离婚时分割?觉得这题简单?那好,下一题:难道这个知识产权及利益在处理时,不需要区分对待著作权和专利权吗,如果故意不申报专利权转而让渡专利申请权呢?哦?被问住了?想知道答案?——请直接打电话找知心姐姐倾诉家庭问题,本待业愤青不教如何分家。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没完没了地设问了,往好里说学的是柏拉图和孔子语录式的写作风格,往坏里说简直就是个没事找抽精神错乱的傻瓜。推荐:杨斌《我唔识拍拖》,V.A. country music. songs for keith girdler May 24 夕阳不见了(再见夕阳控)嗯,又要开始唠叨旧时事儿了。 小王子这三个字最早我是从XY那儿听来的,原著其实不长,那阵时初读下来,对白桥段什么的都滚瓜烂熟。自那以后就会认真地履行一个死忠粉丝的本分——这么多年来一直尽可能努力地收集与它相关的东西,书:中译本、插图本、法文版;音乐:舞台剧原声、黄耀明《愈夜愈美丽》和《五饼二鱼》。没错,法语看不懂也听不懂,照样要买,至于黄耀明那两张碟,是因为收录了黄伟文作词的《小王子》。当时在介绍这部童话的网站里见到陈升也唱过一首《小王子》,却一直郁闷地无法下载,不得闻其音,留下残念。 看到这里,估计都能猜到了——前些日子我买到了收录那首《小王子》的唱片《贪婪之歌》,在我几乎忘记了自己曾经也是个所谓的“夕阳控”的时候。还没听,只是捧在手里,就已经无限惆怅。"Still Crazy After All These Years” 升哥有一套精选集叫《魔鬼的情诗》,封面印着这句卡朋特的歌词,那时就这样闯入脑海。 Am I? 以上,觉得应该把这文章写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感觉的人,抱歉——让一位过去二十四小时里加班写了四份判决书的法官来写抒情文字,只能这个水平了。夕阳不见了。 May 10 利落操作员咦?难不成我是头一个说昨晚婚礼的人? 嗯,利落操作员,如你所料,依然是一首歌名,恶作剧般的翻译,呵呵——Smooth Operator by Sade from Diamond Life,自己用这歌名来形容自己在昨晚作所谓“背景音乐总监”的表现。老实说,各人饰演各自角色,能够拉扯张罗着把这场婚礼顺利地秀下来,真不容易呢。 喏,我其实不甘心被人一提起就只想到音乐,其实还是挺乐意与人聊我自己的本行的。在律所里花了不菲的咨询费听来的绕口令,也许本人几句话就可以轻易归纳出来了。这年头人人都讲究营销,我自然肯花力气“销”一“销”自己,只要您别劈头就问我是否认识某单位的某某某就行了。整天接触离婚、劳动争议和侵权赔偿案,并非本人所愿,只是时代所逼。要澄清的是,我成天接触的案,不见得就是我的能力极限呀。机会只会光顾有准备的人,不是吗? Filmed by 李宁 May 02 五月鬼理你四月份的时候,我去了趟北京,赶考。沙尘暴没遇着,但是梧桐絮杨柳絮漫天飞,恼人得很。经济危机导致毕业即失业的阴云在学校上方弥漫着,在每个学生的脸上都能读出来。英语口语的考官居然也拿这事儿来考我,让我从校方的角度想想对策。我硬生生地把“关学校什么事?”和一句粗口给吞进肚子里,假惺惺地答起来。闲下来时与比我早一年考进去的律师同学在学校饭堂吃了顿饭,发现:别人很看得起我,我看不起我自己,所以才这么迷茫如此不知所措地去赶考。 五月鬼理你,是Diana Krall的一首歌,Devil May Care,想在此借来形容一下那部和五月有些渊源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其他经济部门法来说,它绝对是Avant-garde!在中国谈劳资矛盾是大逆不道的,那就换个提法——理性经济人,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一个理性经济人面对劳动合同法划定的高标准,在违法用人的风险成本和合法用人的畸高成本之间会如何选择呢?在自由经济的状态下,理性人想必会是抱着“鬼才理你”的心态选择前者吧,毕竟那只是一个风险。平心而论,这部法律真的算是前卫,现在说它好高骛远似乎又早了些,何况“徒法不能以自行”,如何实施对其作用的发挥也很关键。——我现在看到要算加班费的案,就两眼发直头皮发麻,但愿日后不会有此“加班费计算恐惧症”。 推荐: 1、石锅拌饭,赴京赶考期间在学院路一家烧烤店连吃了好几餐,其实就是碗大杂烩,不过就是喜欢吃,还喜欢闻着烧烤店的炭熏味吃。 2、《再见,海明威》[古巴]莱昂纳多·帕杜拉著:我该抄些书中的名言警句之类的来褒奖一番作者或者海明威本人吗?事实是我觉得作者在结尾太浪漫了,而海明威又太爱面子了,假浪漫和爱面子,都是虚伪的表现呢。那为什么还要推荐?——因为读完之后久久不能释怀呀,因为人人都宁愿爱去相信假浪漫? 3、教你一招新法听Devil May Care,同时运行两个播放器软件,一个播Devil May Care的录音室版和现场版,另外一个播以下几首歌:Dev Parade “Bacchikoi”、黄耀明“金粉世家”、王菲“白痴”——什么,我怎么会想得出这种虐待自己的玩法?你问我,我问谁去? 4、还是抄一句格言作结尾踏实些——怀疑比信仰更为顽强,因为支撑怀疑的是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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